500页状纸告重庆人侵权F1
作者:记者 胡顺涛  发布时间: 2005-12-14 13:14:43 稿件来源:重庆商报
F1域名纠纷尚未完结,荷兰F1一级方程式许可公司,又盯上了一重庆市民——他们认为重庆人付强注册的F商标,与F1构成近似,要求中国工商总局给予撤消。记者获悉,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的答辩通知前日(12日)已送达重庆。

500页状纸两次举证

昨日(13日),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,状告重庆人的是一级方程式许可公司的荷兰总部。一级方程式许可公司向工商总局递交的材料有近500页之多。一级方程式许可公司称,双方商标的主体都是F,并且外形上都向右倾斜,“更不用说,重庆人注册的是汽车商标,与我们组织的风靡世界的赛事具有关联性”。

据了解,付强注册的F商标,早在2003年就提出注册申请,涉及小汽车、汽车、摩托车等10种产品。“F1为了撤消这一商标,年内已经先后两次向国家工商总局举证。”

F商标获准注册成疑

一级方程式许可公司称,仅2003年F1大奖赛的收看人次就达600亿,远超过四年一届的奥运会和世界杯。作为F1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,F1商标经营也有巨大影响力,“F的注册具有主观恶意,是想通过模仿来混淆消费者。”

据了解,一级方程式许可公司开始在中国注册商标的时间,最早是在1997年,截至目前,已将全部45个产品和服务类别中的24个进行了注册。但其中不包括付强申请注册的产品。